【英文标准名称】:Electricalapparatusforuseinthepresenceofcombustibledust-Part1-2:Electricalapparatusprotectedbyenclosuresandsurfacetemperaturelimitation-Selection,installationandmaintenance
【原文标准名称】:有可燃性粉尘场合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和表面的温度限制设备选择、安装和维护
【标准号】:IEC61241-1-2-1999
【标准状态】:作废
【国别】:国际
【发布日期】:1999-06
【实施或试行日期】:
【发布单位】: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起草单位】:IEC/SC31H
【标准类型】:()
【标准水平】:()
【中文主题词】:防尘罩;装置;维修;电气工程;外壳;安装;电驱动装置;电气器具;尘埃;规范
【英文主题词】:electricalengineering;installations;dust;electrically-operateddevices;specification;dustguards;enclosures;maintenance;electricappliances
【摘要】:1.1GB12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导则。注:本部分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也可以遵守其他一些标准的附加要求,如GB3836.1-2000。1.2GB12476.1规定了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和试验的要求。GB12476.2规定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导则。1.3防止点燃主要是限制外壳和其他可能与粉尘接触的表面的最高表面温度和采用“尘密”或“防尘”外壳来限制粉尘进入。1.4在可能同时出现或分别出现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粉尘的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要求增加一些附加保护措施。1.5当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其他环境条件要求,如防水和防腐而采用其他防护方法时,则该防护方法不得对外壳的整体性产生不利的影响。1.6当可燃性纤维或飞扬物引起危险时,也可遵守本部分的规定。1.7本部分不适用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燃引火物质。1.8本部分不适用于沼气和/或可燃性粉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电气设备。本部分未考虑由粉尘散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引起的危险。1.9本部分不包括其他防爆型式,只适用于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K35
【国际标准分类号】:29_260_20
【页数】:17P;A4
【正文语种】: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