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英文名称: |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igh frequency surgical equipment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疗器械 >> 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 >> 医疗设备 >> 外科器械和材料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9706.4-1992;GB 13798-1992;被GB 9706.4-2009代替 |
发布部门: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1999-08-02 |
实施日期: | 2000-05-01 |
首发日期: | 1992-11-17 |
作废日期: | 2010-03-01 |
主管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4-07-25 |
页数: | 平装16开, 页数:26, 字数:46千字 |
书号: | 155066.1-16301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第2.1.101条所定义的医用高频手术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中某些要求不适用于额定功率未超过50W的设备(如:用于微凝血或齿科、眼科的设备),对这些不适用部分,将在有关要求中说明。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没有内容
引用标准
没有内容
所属分类: 医药 卫生 劳动保护 医疗器械 医用超声 激光 高频仪器设备 医药卫生技术 医疗设备 外科器械和材料